Mysteel:財稅40號文落地一年對廢鋼市場的影響
據2022年3月1日財稅40號文正式實施已過去一年。政策實施前,廢鋼基地尋求清貨,市場總體供應量上升;政策實施后,成本上升導致三月市場供應量減少。四月上旬,財稅政策對市場供應端的影響逐漸減弱,其他外部因素如美聯儲加息、疫情反復等逐漸占據主導地位:財稅40號文對廢鋼市場供應的階段性影響顯著但離達到政策最終目的尚存距離。
2022年財稅40號文政策效果的差距主要集中在個體戶所得稅無明確解決方案、各地政策執行力度不一、有些地方機關對3%發票不認可三個方面。2023年,如果稅務機關在財稅40號文的基礎上出臺更具細節和可執行的方案以解決政策執行瓶頸,則能強化廢鋼回收加工基地的市場競爭力,達到規范廢鋼供應鏈的目的。
一、財稅40號文相關政策與解讀
2021年12月30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2021年第40號文,《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財稅40號文),自2022年3月1日正式實施已過去一年。這一政策以合理運用增值稅政策為核心,交易必開票,以此規范廢鋼上下游產業鏈。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1. 增加從事廢鋼再生資源回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計稅方法的選擇
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再生資源時,除可以選擇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外,還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其中,僅有符合工信部準入企業開具的3%增值稅專項發票可享受即征即退(30%優惠政策)。此舉變相推動了廢鋼回收加工企業向“工信部準入企業”發展,在生產、加工和環境保護方面更具規范性。
2. 對地方存在的財政返還、獎補行為將依法追究責任
3. 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退稅需帶票采購
財稅40號文旨在通過降低稅負率,幫助廢鋼回收行業前端解決獲取進項稅票難的問題,推動企業依法納稅。
二、政策實施前,廢鋼基地尋求清貨,市場總體供應上升
財稅40號文實施前,廢鋼上下游產業鏈長期處于以現金為主、“兩頭不帶票”的交易狀態,存在偷稅漏稅等合規性問題。財稅40號文實施之后,廢鋼回收加工企業的綜合稅負率相較之前有所上升,其成本只能向下游轉移到鋼廠。
除開每年春節節后降庫的周期性因素以外,市場在具體政策落地前,對于財政40號文實施的力度和強度以及地方稅收優惠政策的退場速度均持觀望狀態。多數廢鋼加工基地尋求在2月下旬盡量降低庫存,等待政策明朗后重新調整經營策略。以Mysteel 調研的406家廢鋼加工準入企業為例,2022年2月的月均庫存為1553.8萬噸,環比降低7.6%。與此同時,鋼廠方面也在借機吸納低價廢鋼,增加庫存儲量來對沖后期上升的成本。 Mysteel 調研的61家長流程鋼廠日均庫存回升的拐點早于2021年。因此, 2022年財稅40號文落地之前廢鋼加工基地庫存與廢鋼價格雙雙走低,下游鋼廠廢鋼供應端偏寬松,總庫存呈累庫狀態。


三、政策實施后,成本上升導致三月市場供應量減少
2022年3月,根據財稅40號文的規定,廢鋼回收企業可按簡易計稅方法交納3%的增值稅,廢鋼鐵加工準入企業則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30%的優惠政策。但是,實際情況表明,這些政策帶來了一些問題。加工基地此前享受地方的財政返還,但在即征即退政策實施后,地方返還普遍取消,這導致了實際成本的上升。
廢鋼回收企業綜合稅負率的上升,導致廢鋼收貨成本增加。新稅政策落地后的短時間內,由于部分中小廢鋼企業及散戶開不了票,市場廢鋼供應減少,鋼廠廢鋼到貨持續下滑,進一步推升廢鋼的價格。鋼廠三月多以消耗廢鋼庫存為主,Mysteel 調研的61家長流程鋼廠2022年3月庫存環比降低26.1萬噸。
進入2022年4月上旬,財稅政策落地后帶來的影響已經逐漸減弱,其他外部因素逐漸占據對廢鋼供應影響的主導地位。例如全國各地局部疫情的持續性爆發造成廢鋼流通性緊俏,驅動價格持續上漲。 4月下旬到5月上旬,廢鋼價格達到年內最高點(3400元/噸)。但市場隨后進入淡季,加上美聯儲加息、疫情反復等因素的影響,鋼材需求銳減,鋼廠陷入虧損(2022年5月江蘇地區鋼廠轉爐月均虧損為87元/噸),鐵廢價差的倒掛(廢鋼性價比低),用廢需求減少導致廢鋼價格走低。進入2022年第四季度,全國范圍內對于疫情管控政策的逐步優化,各類促進經濟的政策不斷推出,疊加國際金融市場環境轉好,市場重拾對于經濟發展的信心,帶動四季度廢鋼供應及價格雙雙走高。
總體來看,財稅40號文實施后,政策調整導致三月加工基地及鋼廠的供給減少。相比之下,宏觀因素如疫情、美聯儲加息、終端需求持續低迷等因素后續帶來的影響更為顯著。

四、廢鋼行業稅收問題進一步合規化可期
自財稅40號文實施以來,市場反映政策的執行存在困難。除受疫情影響行業準入驗收進度較慢之外,還存在以下三個瓶頸:
在涉及到個體戶及小規模納稅人所得稅問題時,缺乏明確的解決方案,導致個體商家不太愿意注冊個體工商戶,因此前端的進項票難以取得。 各地政策的執行力度不一,一些地方政府對于財稅40號文也未積極的跟進相關支持,仍有地方財政返還問題。 一些地方稅務機關對3%的進項發票不認可,這也導致無法解決進項發票的問題。
上述政策執行的難點導致財稅40號文落地后對廢鋼行業的稅收規范作用打了折扣。之后,政策對市場供應端的影響逐漸減少,廢鋼供需回歸基本面。
中長期來看,強化廢鋼等再生資源行業規范管理對整個廢鋼產業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有著重要意義。此外,廢鋼品種極有可能在2023年上市,促使廢鋼行業向著規范化的方向快速發展。因此不排除2023年稅務總局針對財稅40號文實施發布相關解讀文件或者推出一系列更加細化的財稅政策,對整個廢鋼行業的稅收問題產生更進一步的影響,但需看到明顯政策端信號。
在此預期下,為推動廢鋼上下游產業鏈合規的動力,工信部準入企業退稅力度或有增量空間,廢鋼回收加工企業的綜合稅負有進一步下調的可能,從而引導回收加工企業向準入企業標準靠攏。2023年,如果稅務機關在財稅40號文的基礎上出臺更具細節和可執行的方案以解決政策執行瓶頸,則能強化廢鋼回收加工基地的市場競爭力,達到規范廢鋼供應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