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黨委書記、局長胡靜林:學深悟透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著力深化稅務領域改革傾力服務中國式現代化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是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全會深刻洞察世界之變、時代之變、歷史之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吹響了以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開辟中國式現代化廣闊前景的時代號角。習近平總書記在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立意高遠、視野宏闊、思想深邃,為緊緊圍繞中國式現代化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科學指南和根本遵循。全國稅務系統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全會部署,自覺當好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執行者、行動派、實干家,有力有序推動稅務領域改革任務落實落地,引領中國式現代化稅務實踐不斷向前邁進,為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更多更大稅務貢獻。
一、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深刻認識《決定》的重大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以馬克思主義政治家、思想家、戰略家的深刻洞察力、敏銳判斷力、理論創造力,深入總結改革開放經驗,深刻把握改革發展規律,創造性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科學回答了新時代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怎樣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決定》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對未來五年的重大改革舉措作出戰略部署,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決定》宣示了我們黨始終堅持道不變、旗不改、志不移的堅定決心,是號召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堅持正確方向將改革進行到底的政治宣言,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改革開放是一場深刻革命,必須堅持正確方向,沿著正確道路推進,我們的方向就是不斷推動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決定》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提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繼續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既是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的繼承發展,又同黨的二十大作出的戰略部署銜接貫通,充分表明了改革無論怎么改,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始終不會動搖,這是對新時代新征程舉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鮮明釋放了我們黨堅持正確方向將改革進行到底的強烈信號,必將匯聚起全黨全國人民推進改革的磅礴力量,不斷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
《決定》通篇貫穿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是一篇閃耀著馬克思主義真理光輝的綱領性文獻,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馬克思主義始終是我們黨和國家的指導思想,是我們認識世界、把握規律、追求真理、改造世界的強大思想武器。《決定》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從全局和戰略高度,系統闡明了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重大原則、目標任務、方法策略,標志著我們黨對全面深化改革的認識達到了新高度,極大豐富和發展了我們黨的改革理論,必將指引全黨全國人民在應對嚴峻復雜形勢中不斷保持改革定力、增強改革主動、厚植改革優勢、贏得改革未來,切實把真理力量轉化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強大動力,推動改革取得新的更大成果。
《決定》聚焦制約高質量發展的瓶頸障礙和突出問題作出系列改革部署,是推動高質量發展不斷向更高水平邁進的行動指南,具有重大的實踐意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改革開放是當代中國大踏步趕上時代的重要法寶,是決定中國式現代化成敗的關鍵一招。中國過去40多年的發展,靠的是改革開放。新時代新征程上,開創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新局面,仍然要靠改革開放。當前,我國已經邁入高質量發展階段,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同時也進入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并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的時期,推動高質量發展面臨一系列新問題和新挑戰。《決定》高擎改革旗幟、作答時代課題,把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擺在突出位置,抓住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對健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作出一系列戰略部署,凝結著我們黨對時代環境、風險挑戰、戰略方向的準確判斷,必將指引我們以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持續破解深層次體制機制障礙和結構性矛盾,不斷開創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決定》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置于歷史、現實與未來的時間坐標上進行定位,是我們黨改革開放史上新的里程碑,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是劃時代的,開啟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是劃時代的,開啟了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統整體設計推進改革的新征程,開創了我國改革開放全新局面。前兩次劃時代改革取得的歷史性偉大成就,使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具備了更堅實的基礎、更有利的條件。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決定》承前啟后、繼往開來,擘畫了百年大黨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向更廣度和更深度進軍的新圖譜,與前兩次劃時代改革一以貫之、一脈相承,既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全面深化改革的實踐續篇,也是新征程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時代新篇,充分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的歷史自覺、強烈的歷史擔當和深邃的歷史智慧,必將指引我們開啟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也必將產生劃時代的歷史性影響。
《決定》篤定推進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是廣大發展中國家邁向現代化可借鑒的中國方案,具有重大的世界意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經過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理論和實踐上的創新突破,我們成功推進和拓展了中國式現代化。中國式現代化的成功實踐證明,世界上既不存在一成不變的現代化模式,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現代化標準,各國都可以自主選擇與自身實際相契合的現代化道路,這為廣大發展中國家實現現代化開辟了新路徑新前景。《決定》作為指引中國在新征程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綱領性文獻,更加清晰地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國式現代化道路將如何實現以及通向何方,為全世界渴望通過獨立自主發展實現現代化的國家和地區提供了中國智慧,也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了中國力量。隨著《決定》部署的改革任務接續落地見效,中國式現代化必將邁上更高水平,引領人類社會首次在10億以上超大人口規模國家整體推進現代化,也必將從根本上改寫世界現代化版圖、重塑世界現代化格局,為世界現代化進程注入新的更大活力。
二、學深悟透全會精神,準確把握進一步深化稅務領域改革的部署要求
財稅體制改革是我們黨歷次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頭戲”之一。《決定》提出,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并就落實稅收法定、優化稅制結構、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等作出專門部署。全國稅務系統要認真學習領會,深刻認識、準確把握《決定》涉稅改革部署的內涵要求和實質要義,扎實推動各項改革任務有效落地。
準確把握《決定》涉稅改革部署的戰略考量。財稅體制是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發揮著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決定》將進一步深化稅務領域改革作為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將其置于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培育新質生產力、支持全面創新等國家重大戰略中進行謀篇布局,充分體現了新時代新征程上我們黨對稅收職能作用的更高戰略定位和更深戰略考量,有力彰顯了稅務領域改革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責任和使命。這就要求必須全面深刻認識《決定》涉稅改革部署所體現的黨中央決策意圖,從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廣視野準確把握其戰略意義,始終將其置于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進行謀劃和推進。
準確把握《決定》涉稅改革部署的總體要求。《決定》提出,健全有利于高質量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各項稅務工作都要服務和服從于這一首要任務,稅務領域改革也必然要朝此聚焦、用勁。社會公平是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和內在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增加人民福祉、促進社會公平,讓全體人民共享發展成果,進一步深化稅務領域改革同樣要把促進社會公平擺在突出位置,充分發揮好稅收在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方面的職能作用。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也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規范統一的稅費制度、政策以及征管等對于加快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具有重要意義。要把“有利于高質量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總體要求貫徹落實到謀劃和推進稅務領域各項改革的全過程,以稅收職能作用的更好發揮,積極服務經濟社會更加持續健康發展。
準確把握《決定》涉稅改革部署的主要舉措。《決定》對深化稅務領域改革作出系列部署,直接涉及稅務部門的改革任務有近30項,涵蓋稅務工作方方面面。從落實稅收法定看,《決定》提出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將有力推動增值稅、消費稅等稅種立法和稅收征管法修訂。從優化稅制結構看,《決定》既聚焦推動高質量發展,提出合理降低制造業綜合成本和稅費負擔,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研究同新業態相適應的稅收制度,完善綠色稅收制度等;又聚焦促進社會公平,提出健全直接稅體系,完善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完善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再分配調節機制,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等;還聚焦維護市場統一,提出規范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完善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稅收支持機制,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推進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并穩步下劃地方,優化共享稅分享比例,研究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為地方附加稅等。從稅收征管方面看,《決定》提出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推進通關、稅務、外匯等監管創新,加強綠色發展、數字經濟、人工智能、能源、稅收、金融、減災等領域的多邊合作平臺建設,為進一步提升稅收征管質效指明前進方向。從社保非稅工作看,《決定》提出適當下沉部分非稅收入管理權限、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等改革舉措。總之,《決定》涉稅改革部署可謂立意高、覆蓋廣、任務重、舉措實,明確了今后5年乃至更長時期深化稅務領域改革的任務書和路線圖,必須全面系統地認識和把握,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實到位。
準確把握《決定》涉稅改革部署的歷史脈絡。改革開放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繁重的事業,不僅要堅持久久為功,還要堅持守正創新,在已有改革成果基礎上不斷開拓進取。《決定》作出的稅務領域改革部署,無論是完善稅收制度還是深化征管改革,都充分體現了對我們黨歷次重大改革特別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改革部署的繼承和發展,呈現出一以貫之的清晰歷史脈絡,展現了從“全面深化改革”到“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歷史再接續和時代新圖景。要把《決定》部署的稅務領域改革置于新時代以來全面深化改革的歷史進程中進行學習領會,深刻認識新的改革部署是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及黨中央部署的其他相關改革舉措的進一步豐富與發展,準確把握歷次改革之間的有機銜接和前后承繼,在新的起點上推動改革不斷深化。
準確把握《決定》涉稅改革部署的貫通關聯。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內在要求,也是推進改革的重要方法。《決定》部署稅務領域改革時,不僅就增值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改革提出要求,體現了稅種與稅種改革之間的關聯性,還部署統籌推進財稅、金融等重點領域改革,并在部署其他領域改革時對發揮稅收作用提出相應要求,體現了稅務領域改革與其他領域改革的關聯性。同時,《決定》聚焦當前數字經濟發展特點,部署研究同新業態相適應的稅收制度,以及推進通關、稅務、外匯等監管創新營造有利于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制度環境等任務,這體現了稅務領域改革與經濟轉型升級之間的關聯性。要全面認識和把握稅務領域改革的內外部關聯與協同,以系統觀念推動各領域各方面改革舉措同向發力、形成合力,切實增強改革的整體效能。
三、切實強化組織領導,全力推動進一步深化稅務領域改革部署落地見效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有力有效落實好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項部署,是各部門各單位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全國稅務系統要對標對表《決定》部署要求,扛牢壓實改革責任,以堅決的態度、堅定的信心、堅實的舉措,全力推動進一步深化稅務領域改革部署落地見效,高質量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稅務實踐,高水平助力全會確定的改革目標圓滿實現。
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堅持把學習貫徹全會精神作為加強黨的創新理論武裝的重要內容,與鞏固拓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成果結合起來,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稅收工作的重要論述結合起來,從堅定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組織各級稅務機關和廣大稅務干部通過自主學習、集中培訓、專題研討、輔導講座等多種形式,全面系統學、融會貫通學、聯系實際學,努力做到學深悟透、入腦入心,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決定》的部署要求上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決定》確定的目標任務上來。
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決定》涉稅改革部署扎實落地。深化協同聯動,主動加強與財政部等部門的溝通配合,結合稅務工作實際,提早謀劃制定稅務領域改革實施方案,細化責任分工,逐項明確改革落實的路線圖、時間表,將任務落實到崗、明確到人、具體到事。把握方式方法,統籌好收與支、稅與費、增與減、穩與進,確保取得改革實效、釋放改革紅利。強化監督指導,將各項涉稅改革部署落實情況納入績效考評,加強跟蹤督辦,壓緊壓實各方責任,凝聚強大改革合力。切實加強對涉稅改革的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為推進改革贏得更多支持、營造更好氛圍。
增強能力水平,以過硬素質保障改革持續走深走實。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大力培養政治過硬、敢于擔當、銳意改革、實績突出、清正廉潔的干部,以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帶動廣大稅務干部堅決擁護改革、積極支持改革、自覺投身改革。加強教育培訓,將《決定》涉稅改革部署納入各級各類干部培訓內容,教育引導廣大稅務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準確把握改革方向和要求,不斷提高推進改革的能力和水平。深化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部門以及基層干部群眾和專家學者對深化稅務領域改革的意見建議,在集思廣益中優化具體改革方案、協力推進改革落地。
抓好統籌結合,在深化改革中推進黨的稅務事業不斷取得新成效。把落實《決定》涉稅改革部署同推進各項稅務工作統籌結合起來,切實做到兩手抓、兩手硬。特別是要同強化垂直管理、深入推進政治機關建設結合起來,將貫徹好《決定》部署要求作為維護中央權威的具體體現,在全力以赴抓好抓實改革任務中推進稅務系統政治機關建設取得更大成效;同打造效能稅務、深入推進稅費業務建設結合起來,牢固樹立改革增效、改革強能的意識,將依法治稅、以數治稅、從嚴治稅貫穿各項改革始終,以各項改革的深入推進促進科學管理水平和稅費治理效能的不斷提高;同構建嚴管體系、深入推進干部隊伍建設結合起來,進一步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風、管紀律的從嚴管理體系,一體推進管黨治黨和管稅治稅貫通互促,為順利完成改革任務提供堅強保障。同時,將落實各項改革任務融入推進中央巡視整改全過程,以深化改革促進巡視整改不斷走深走實,以巡視整改推動深化改革持續取得新成效。
(本文發表于《習近平經濟思想研究》雜志2024年第8期(總第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