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新版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標準開始執行
為促進政府采購更加規范高效,使采購人、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等各方當事人更加準確、便利地把握2023年政府采購基本工作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開始執行新版《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以下簡稱《目錄》)。
與老版相比,新版《目錄》在“集中”與“放權”兩個方面同時進行了拓展,一方面集成采購合力、發揮采購規模優勢、提高采購資金績效,一方面擴大對采購人的放權賦能,提高分散采購限額標準、進一步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提高日常采購效率。同時,《目錄》堅持用戶思維、緊扣“易學”“易懂”“易用”主旨,進一步梳理優化概念表述,細化實施要求,使專業枯燥的采購目錄轉化為人人可用的采購實務入門指南。
在強化集中采購方面:一是《目錄》以外、金額為2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統一從過去的分散采購改為集中采購;二是200萬元以上的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全部由定點采購、分散采購改為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實施;三是對軟件開發、信息系統集成實施、云計算、運行維護等信息化服務項目統一明確為集中采購。
在對采購人放權賦能方面:一是將市本級貨物和服務的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由往年的50萬元提高到了100萬元,即1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項目,授權采購人按內控制度實施;二是對小額零星采購項目,當全省框架協議采購和網上商城不能滿足需求,或者通過其他采購方式價格更低或服務更優時,授權采購人按內控制度實施。
在堅持厲行節約、切實落實“過緊日子”要求方面:一是要求10萬元以下的采購項目不得委托社會代理機構實施;二是對空調、復印紙等品目統一實行集中帶量采購,同時鼓勵各市級主管部門加強本系統、本行業采購需求調研,盡可能擴大集中帶量采購范圍,發揮規模優勢,提高資金績效;三是對小型建設工程項目,實行以質量為目標、以價格為主導的采購機制改革,兼顧采購效率與公平。
在便于政府采購當事人學習把握方面:一是整理提供《速查表》,分類分檔明確不同政府采購品目在不同預算金額區間應采取的政府采購組織方式和采購方式;二是將新版《目錄》納入 “南京政府采購掌上知識庫”微信小程序,各方當事人可通過南京財政公眾號或掃描二維碼等方式隨時隨地實現“一鍵速查、一點即知”。